1.看人办事,对上对下、对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两副嘴脸,对上唯唯诺诺、点头哈腰,上级领导说的没有政策、没有条件也要办;对下“官”不大“谱”不小,颐指气使,催要材料“张口要、闭口到”,答复问题不耐心、敷衍了事,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政策有条件也不认真办。
2.凡事都要过一道道门槛、走一个个程序,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常以材料不全、没有政策依据、没有领导指示、没有惯例为由,推三阻四、百般拖延、搪塞群众,让群众来回折腾、处处受难。
3.窗口单位、权力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信奉“我的地盘我做主”,办理审批手续时“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收回扣、拿红包,不给钱不办事、收了钱乱办事。开展专项整治后,“门好进了、脸好看了、吃请少了,但事却更难办了”,遇事推诿扯皮“踢皮球”,服务不主动,办事拖拉,不作为、慢作为,效率低下,不催不办、不推不动。
4.滥用职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甚至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指定中介垄断经营、高额收费;搞借权营生、变相敛财,以各种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搞搭车行为和服务捆绑,借机向服务对象推销产品。以罚代管,甚至搞罚款“月票”、“年票”,用罚没收入发福利。
5.对群众不热情、不耐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和“老大难”问题不够,常常消极对待、该办的事不办、该兑现的承诺不兑现,甚至口大气粗、吆五喝六。6.行政职责交叉太多、一次性办结难,审批事项该放不放,放小不放大、明放暗不放,甚至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措施不力,项目审批要盖几十个、上百个公章,少则十天半月、多则一年半载。
7.部门利益至上,考虑问题不从大局出发,只强调部门利益,各打各的“小九九”,有利的事情争着干,没利的事情相互推。
8.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办事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搞权权交易、相互关照,以人情代替原则,在征地拆迁、廉租房分配、低保办理、救灾物资发放、扶贫慰问等方面优亲厚友、厚己薄人,不能一碗水端平,甚至虚报冒领、截留侵吞支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款。目无法纪、为所欲为,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打招呼、乱帮忙。
9.不能及时落实政策,承诺的事项不兑现,有政策规定的事项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办,对群众的事情找各种理由拖着不办,逼着群众到处找门路、托人情。
10.侵犯群众利益,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打白条、耍赖账,谁有钱为谁服务、谁出钱给谁服务,成了大款老板的“保护伞”、“办事员”。
11.假公济私、化公为私,把村、社区活动场所设备放在家中、据为己有。在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和处置中营私舞弊,获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