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经过努力,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各项业务协调发展,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做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XX年上
(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实施阳光操作,全面清查城乡低保
一是按时发放城乡低保救助资金。今年1-6月份城市低保累计保障43072户、79612人、2221.35万元,月人均补差达279.06元。农村低保累计保障10536户、24744人、352.81万元,月人均补差达142.84元。累计发放五保资金17.67万元。在动态调整下1-6月新增城市低保对象81户、126人、增加保障金额3.8万元,提高了保障标准914户、1327人、增加保障金额5.38万元;对因家庭生活得到改善而降低保障标准74户、68人、减少保障金额0.74万元,取消城市低保对象320户、553人、减少保障金额14.15万元;新增农村低保对象 237户、615人、增加保障金额 7.14万元 ,取消农村低保对象23户、47人,减少保障金额 0.55万元,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二是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改。6月6日,召开了全区城乡低保清理整改工作动员会,区政府副区长贺水源同志安排部署了低保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将历时三个月,要求各乡、街道、村、社区要通过此项大宣传、大走访、大清查、大整改活动,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就退尽退。三是加大监督力度。我们在区社会救助局、乡(街道)、村(社区)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处理。四是开展年检清查。3月1日至至5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年检年审工作,此次年检工作以乡、街自查为主,区救助局抽查和对个别街道进行集中核查的方式进行。五是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行宣传。5月9日至6月9日我局开展了以“法治救助惠民生”为主题的《办法》宣传活动。利用报刊网络进行宣传,在石鼓党政网、石鼓手机报、石鼓江山报和石鼓民政刊登社会救助政策,发表专题文章,在演武社区设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咨询台,展示政策宣传海报,面向群众解释申请社会救助的条件和程序,免费发放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小册 453本。
2、精准认定城市“三无”对象
依据城市“三无”对象认定标准,我局于3月29日至4月10日开展对我区所辖六个街道在册的“三无”对象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走访调查对符合“三无”条件的对象71人继续按“三无”待遇进行保障(其中集中供养4人),对不符合“三无”条件的53人转入城市低保救助。
3、进一步规范农村敬老院管理
指导乡敬老院制定了、财务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敬老院成立了院务管理委员会和院民管理委员会,民主理财,民主管院。6月5日区政府督查室与我局对乡敬老院进行了夏季安全管理检查,对检查情况在全区进行了通报,要求乡敬老院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4、实施新型的医疗救助制度
我局在以“五位一体”综合救助为原则的基础上,采取对城乡患重病人员住院、门诊和城乡特殊人群参保参合的方式实施医疗救助。一是资助城乡低保人员参保参合。今年资助城区特殊人群11522人参保,资助金额69.13万元,资助农村特殊人群3567人参合,资助金额21.4万元。二是对城乡患有重病的人员实施住院和临时医疗救助、门诊医疗救助194户,保障人数290人次,发放保障金额40.8万元。三是对我区重病、残人员共计2657人办理了补充医疗保险,保险金额21.3万元。四是发放医疗门诊救助证1155个。五是建立医疗救助服务平台,整合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结算系统与医疗救助系统,实行结算“一站式”服务。六是对我区患艾滋病人员实施住院医疗救助,建立一人一档制。
6、加大对困难群众的 “救、急、难”救助
我区在上级没有临时救助资金的安排下,加大对特困人员家庭救助,对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1-6月份累计救助困难家庭1216户、2054人、48万元。
(二)突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提升灾害应急救助能力
1、及时核查灾情,妥善安置灾民生活
一是进一步加大灾害核查力度,实行随报随查,确保各类灾害信息的准确上报,妥善处理。今年上半年灾害频发,先后发生雪灾、暴雨、大风冰雹等自然类灾害。特别是6月2号的洪涝灾害,我区受灾人口达8000人之多,紧急转移安置人口7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00公顷,绝收面积150公顷,因灾倒塌农房15户,50间,损坏农房35户,70间,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面对灾害频繁的严竣考验,救灾股积极应对,每次灾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核灾救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妥善安置灾民生活。二是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每次灾情发生后,我股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灾情,并向市局、省厅上报灾情信息,积极争取省、市资金支持,确保灾民过渡期的生活安排。上半年共计下拨救灾资金69万元,共救助灾民和生活困难群众2456户、11600人、人均救助59元多、发放棉被80床、棉大衣10件、大米6000斤。三是抓紧时间对6月2日的洪涝灾害造成山体滑损坏农房险情进行处理和房屋的修缮工作,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屋住。今年上半年我区总体灾情平稳,救灾工作进展有序,灾民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置。
2、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灾害信息员网络建设以乡街为主导,以村为主体,明确专人为灾害信息员,建立起了横向连接区、乡、村三级,纵向连接区直各职能部门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全区共有灾害信息员32人,实现了突发灾害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努力减少各类突发灾害造成的经济财产损失筑起了一道安全屏障。为有效的防御各种突发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抢险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
3、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综合示范区创建
按照创建国家级减灾示范社区要求,积极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在青山街道西湖二社区开展防灾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减灾委防灾减灾综合示范区创建范畴。防灾减灾预案、应急转移安置方案的编制、避难场所临时安置点、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预警信号台的设置等工作都将落实。组建行业监测队伍和民兵应急分队,灾害点现场的预警设置、提示和自救撤离线路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各项创建指标逐步落实到位。同时5.12防灾减灾宣传日在区应急办的牵头下、在石鼓广场开展得有声有色.我股共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和宣传挂图3000余份。
(三)突出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1、增强军民团结,创新双拥工作
一是为做好我区双拥工作,春节期间走访了驻区的7个部队,慰问了优抚对象131人,共送发慰问金14.1万元。二是出台了《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办法》,对在部队股现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军人,给予适应的奖励。
2、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
一是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各类抚恤金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上半年共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金共计368.3万元,其中伤残抚恤金228万元;参战人员补贴54.5万元;三属人员抚恤金6.5万元;在乡老复员军人抚恤金20万元。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4.2万元;部分(错杀平反)老烈子女补助金0.1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5万元。二是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全面铺开,与医院实行了即时结算。上半年共为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费用14.4万元。其中门诊费8.6万元;1-6级伤残军人定点医院住院费用3万元;其他住院补助2.2万元;资助5名伤残军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共缴纳费用0.6万元。三是完善各类优抚对象信息及伤残军人换证工作。按照省市要求,XX年重点优抚对象信息全部完善,将二代身份证扫描进系统。将186名伤残军人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并及时进行了更换,XX年1月1日正式启用新证。上半年共为下岗失业伤残军人发放生活费计9万元,为在破产、改制、特困企业退休的伤残军人发放生活补助2.9万元,确保了涉军群体的稳定。
3、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我区今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38人,其中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的118人。上半年共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31万元。配合市民政局为11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了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并推荐工作。二是按时完成退役士兵(士官)安置任务。上半年共安置退役士兵(士官)70人,其中工作安置5人,另外65人由入伍地乡、街给予安置或自谋职业。上半年共办理自谋职业6人,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偿金13万元。
4、落实军休人员“两项待遇”
通过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活动,进一步关心军休人员,落实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我局代管的军队退休职工唐四德一直住在深圳儿子家中。3月份该同志生病在深圳市宝安人民医院住院。由于我市医保还没有实现异地结算,造成住院费异地报销非常麻烦,我局军休办的同志了解这一情况后,主动与唐四德同志家属联系,住院结算单由她儿子寄给军休办,军休办的同志再到区医保中心把该同志的住院经费进行核算,再将医疗费转到唐四德的帐号里,这样避免了该同志往返劳顿之苦。象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军休办的同志都能及时主动地把这些情况处理好,得到了军退职工的好评。
(四)突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和谐社区创建
1、稳步推进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目前我区22个村完成了换届选举,在选举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工作上周密部署、操作上规范有序,严格依法选举,确保了我区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2、深入推进社区建设工作
一是4月份对全区各社区的办公服务用房面积进行了全面摸底,并将摸底的情况及意见建议向区主要领导汇报。二是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对全区社区经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将社区人员工资待遇问题及时向区领导进行了汇报,区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研究社区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现全区各社区的工作人员都按照全市社区工作人员的统一标准放发到位,切实保障了社区工作人员的权益。三是大力推动农村社区和和谐社区创建工作。今年松木乡梽木村为农村社区和和谐社区创建单位,我们想尽办法动用各方力量,积极筹集资金,指导村、社区开展创建工作。
3、不断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首先是指导设立村级组织,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今年3月份我们组织开展了村(居)组织调研,对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中不适应新形势要求和与新的法律、法规有冲突或不易操作的条款进行了清理、修改和规范。其次是抓好了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居)务公开工作。全区各村(居)全面实行了村(居)务公开,建立村(居)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达到了100%,实现了村(居)财务每季公开一次。还开展了村(居)务经济运行、村(居)干部待遇情况调研,对村(居)经济及村(居)务公开提出了建议性意见。
(五)突出社会专项事务建设,优化民政公共服务职能
1、社会专项事务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抓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上半年开展了2次清查行动通过劝说、引导街面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上半年遣送流浪乞讨人员22人,救助3人。二是对我区各乡街驻地名称、面积、人口等进行了复核,对我区群众自治组织相关数据情况进行了统计。认真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全力推动殡葬改革工作。通过“三抓”开展工作。即抓宣传。乡、街和区相关职能部门都召开专题会议,社区对辖区居民、座落单位进行了宣传动员,发放《殡葬改革解读》、《殡改政策宣传手册》、政府通告和自印宣传单48000份,悬挂过街横幅156条,利用8 台宣传车每天进入小区、街巷广播,通过《石鼓江山》报、《石鼓民政》杂志、党政门户网刊登殡改宣传内容。抓执法。我们采取积极疏导、主动服务与严厉打击相结合,出现一起打击一起,上半年共劝导放弃摆设灵堂15起,打击收缴违规搭建灵堂设施13起。抓督查。上半年共对各乡、街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2次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由磨合期变为整体推动力,确保我区火化率达100%。
2、老龄工作卓有成效
一是对符合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的人员进行摸底。我局印制了3万份《高龄老人基本信息表》发放到各乡、街道、村、社区,要求各村、社区对符合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老年人进行入户摸底调查,并认真如实填写信息表,通过摸底,全区共有745人老人符合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条件。二是进一步做好完善和加强村、社区老年人协会的建设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的文件精神,我局及时下发了文件,要求各村、社区成立老年人协会,并将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工作纳入全区对各乡街道考核内容。目前,角山乡三星村率先成立了老年人协会,积极开展协会活动,组织了广场舞、乐器队等文化娱乐活动。三是认真做好高龄老人新增上户核查工作。上半年我区共新增35人高龄老人,百岁老人1人,发放补贴资金87908元。四是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半年来,为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优待证900本,热情接待老年群众的来访工作,对有关的优待政策,都给予详细的解答,使他们感到非满意,半年来无一起投诉事件。
3、婚姻登记进一步规范
婚姻登记中心是对外服务窗口,在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我局推行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不断完善登记窗口的规范化管理,规范各项收费行为,对前来办理登记的群众实行一次性告知。2月份对现有办公场所依照窗口单位标准进行重新升级改造,办公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实现了政务公开,各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上墙公布,群众办事明明白白、一目了然。共办理结婚登记919对,离婚登记288对,补发婚姻证件114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950份,登记合格率100%。
4、民间组织依法依规
依法依规登记管理社会组织,把好审批登记关,上半年新增全区性社会组织4个。通过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等方式,完成了全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5、福利慈善工作管理有序
一是开展孤儿年检工作。为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顺利发放和孤儿信息录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5月份组织对全区孤儿进行上户调查年检,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入录台帐,做到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孤儿基本生活权益。上半年保障人口65人,其中城市38人,农村27人,发放孤儿保障金15.486万元。二是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安全改造。上半年向上级争取10万元资金,用于西湖一村老年公寓和电厂养老院进行安全改造。三是积极开展“金叶卡”医疗救助活动。2月份,对全区贫困家庭就医难的群众每户资助500元救助医疗卡,共3.5万元。
6、社会工作有新进展
一是搞好宣传。为了使社会工作得到全区干部职工的认知,我局印发了社会工作宣传手册1000份,分发到区职能部门、乡、街、村、社区,制作社会工作政策解读宣传栏等。5月在区政府会议中心举办了社会工作知识讲座。二是培训和发展社工人才。首先是动员全区从事社会工作的干部职工积极报考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为鼓励大家报名,我局拿出激励措施,为所有报考人员报销报名费,共计金额9300元。全区今年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报考的人数达75人。其次是举办好考前培训。为提高我区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过考率,6月12日,举办了为期一天的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前培训, 75名社区工作者参加了本次培训。再次是建立我区社会工作人才库。目前我区有中级社会工作职业水平的2人,初级社会工作职业水平的4人。
(六)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明确职责,量化任务。按照市民政局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及创新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制订对全区民政系统的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二是规范管理民政资金。将民政的各项资金进行梳理,对各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方式、监督方式重新进行规范,并下发《石鼓区民政局各项资金使用流程》。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出台《干部职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对工作完成情况、考勤情况实行记分制,采取一月一考核的方式进行,促进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有力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四是继续邀请了区检察院预防教育犯罪科的领导为全局工作人员、乡、街民政专干上了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课,让真实的典型案例来警示教育民政干部,使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存在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区民政工作开局比较平稳,做了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上半年主要精力放在村两委换届上,社区建设工作进展缓慢。二是城乡社会救助局力量不足,特别是大清查、大走访活动,需要对全区上万户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上户,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三是用于民政救助对象的资金紧张,各类特殊群体突出,如艾滋病患者、临时受灾户都需要进行救助,但对这部分群体的救助经费严重不足。四是殡改执法难度较大,各职能部门合力不够强。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局在下步工作中一定要认真加以研究,逐步得以解决。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继续进行《社会救助办法》宣传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好清查整改活动,在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自查自纠阶段基础上扎实抓好整改规范和检查验收阶段的工作。严格落实制度规定,抓好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
2、提高救灾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重点抓好自然灾害救助的落实,救灾款物及时发放到位。抓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争取圆满通过市里验收。
3、加强当选村干部的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民主法制教育,提高村干部素质,增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意识,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的。继续协调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城市社区办公用房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协同组织部、住建局等部门一起指导各社区开展好“家门口服务工程”工作。完善村(居)民自治,深化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
4、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年内召开慈善会成立大会。
5、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完善制度,争取区财政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同时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开发社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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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力实施民政民生工程
(一)贯彻落实新的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一是规范低保申报程序。新的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规定,困难群众在申请农村低保时改过去向所在村(居)委会书面申请为向所在地的乡(镇)政府申请,并实行村、乡干部亲属申请低保备案制。为认真贯彻落实该办法,民政局商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下发了《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金民低保[XX]48号文),指导全县各乡镇认真开展农村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低保申报程序。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xx”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的要求,我们及时调整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即从XX年元月1日起,我县城镇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90元提高到335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1320元提高到1452元,均增长10%以上。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110元提高到120元,二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75元提高到80元,三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55元提高到60元。截止6月底,全县享受农村低保对象34270人,覆盖面达到6%,1-6月份发放农村低保金2219.4万元;享受城镇低保对象7519人,覆盖面达到8.8%,1-6月份发放低保金1146.1万元。并开展了动态管理工作,通过动态管理,全县共取消城镇低保对象205户、495人;取消农村低保对象5520户、12220人,新增6715户、13777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建立了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今年,我们针对物价上涨因素,在提高低保标准的同时,又为每一位享受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了物价补贴,1-6月份,我们给每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300元,共发放655万元,给每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600元,共发放448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四是开展了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为确保城乡低保政策的认真贯彻落实,查找和解决当前低保工作不规范现象,促进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城乡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5月22日,县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县开展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紧张进行。
(二)加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倍增规划妹,提高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使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达到2650元,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达到XX元。现有五保对象7712人,其中集中供养的2288人,分散供养的5424人,截止目前,已打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999.8万元(其中含春节慰问金154.24万元)。二是继续规范五保户就医秩序。要求各乡镇敬老院负责人要认真负责,严以律己,将五保户送到规范的医院看病就医,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共同下文,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医疗保障暂行办法(金民福[XX]30号),真正提高五保户的医疗保障水平。三是扎实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XX年,市下达我县新增400张供养床位建设任务,为尽快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3月份,我局商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金民福[XX]33号文),将400张床位分别分解到汤家汇镇、南溪镇、双河镇、桃岭乡、铁冲乡、古碑镇6个乡镇,由他们承担建设任务,目前,这6个乡镇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正有序施工,古碑镇、铁冲乡敬老院一层封顶,南溪镇、桃岭乡、汤家汇镇进行基础建设,双河镇正在施工。同时,我们还加强敬老院管理,细化量化了敬老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努力使全县各乡镇敬老院达到文明、卫生、安全的老人居住休闲场所。四是努力完成社会和社区办养老服务机构300张床位建设任务。今年,市局下达我县社会办和社区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床位分别为200张和100张,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将任务分解到滨友老年综合服务中心200张床位、梅山镇青山社区60张床位和红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0张床位,目前,该项目建设正在有序进行。五是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正式启用。县社会福利中心位于梅山镇老城区史河岸边,由县老年公寓和儿童福利院共同构成,占地面积61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51平方米,总投资700万元。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局成立了项目建设工作领导组,抽调专人,进驻工地,制定方案,倒排工期,全力以赴抓该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于6月16日全面完成了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和绿化工程建设任务,并采取“公建民营”的模式,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了市爱心老年公寓为县社会福利中心租赁经营主体,目前,该主体已配备了内部设施和生活用品,聘请了管理、护理和服务人员,6月26日正式启用了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
(三)加强生活无着人员的生活救助工作。一是对全县范围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常态化救助,1-6月份,全县已救助生活无着人员95人次,其中:医疗救助5人,生活救助32人,返乡救助53人,安葬无名尸体5具,共计支出救助资金17.6万元。二是实施县级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经多次调查论证,在我县白塔畈镇桥店村规划3.2亩,新建30张床位、建筑面积902平方米的一栋三层框架结构的县救助站,现已完成了土地平整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6月29日施工方进驻现场,并动工兴建。三是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散居孤儿及时予以申报、审核,纳入保障范围,按季度发放基本生活费,第一季度救助孤儿77人,发放生活费13.86万元,第二季度救助孤儿79人,发放生活费14.22万元。
(四)继续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为了让更多的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患者尽可能得到最大的救助,今年3月,我们商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共同修改完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金民医救[XX]47号文),将救助比例提高到50%左右,同时将困难群众的救助起付线从1.5万元降到1万元,使参合参保的困难群众患病得到了更及时、更有效的救助。1-6月份,全县共救助城乡患病困难群众15879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656.4万元(其中:资助参合参保10728人,资助金66.3万元)。
二、积极做好双拥创建和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优抚政策,认真审批和及时发放抚恤定补金。年初,局优抚股严格把关,共审批了7781人享受抚恤定补,年款3414.1万元,确保按时按标准打卡发放到户。今年,各乡镇共评定上报1779人优待对象享受优待,共需优待金681万元,目前,已为437名城乡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279万元。二是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XX年底,我们共接收退役军人338人,其中农村退役士兵217人,城镇退役士兵113人,伤残军人6人,转业军人2人。为了做好这些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我们继续拓宽就业渠道,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省军区皖政[XX]114号文件精神,并采取举办招聘会为退役士兵搭建就业平台等多种形式,较好地完成安置任务。三是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抓好全县零散烈士墓集中迁移工作,按照规划,拟将吴家店镇、果子园乡、沙河乡、关庙乡、南溪镇、汤家汇镇、古碑镇、花石乡、槐树湾乡等乡镇的零散烈士墓集中迁移到斑竹园镇的立夏节起义革命烈士纪念园;将燕子河镇、天堂寨镇、青山镇、张冲乡、油坊店乡、麻埠镇等乡镇的零散烈士墓迁移到长岭乡乌凤沟战斗红军烈士纪念园;将桃岭乡、铁冲乡、全军乡、梅山镇、白塔畈镇的零散烈士墓迁移到双河革命烈士纪念园。目前,这三个纪念园工地正加紧施工,双河镇已完成440座、长岭乡已完成510座、斑竹园镇已完成550座零散烈士墓的迁建,县乡两有关领导经常督查工程进度,加强调度,实行道道工序验收,确保项目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四是积极开展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县活动。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县申报验收工作6月中旬开始,为了确保申报成功,县双拥工委召开了全县动员大会,在全县再次掀起创建高潮,各乡镇、各单位履行职责,对照标准,补缺补差,以扎实的工作将双拥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三、扎实做好救灾救济工作
一是妥善安排去冬今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XX年12月至XX年5月,我们共下拨中央和省级冬春生活救助资金381.85万元,发放救济粮1万斤、棉被2024床,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二是精心组织了全国第五个“防灾减灾日活动”,按照省市部署,我局牵头组织了科技局、科协、农委、水利局、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国土局、住建局、气象局、人防办、地震局、地震台、消防中队、县医院、县一中、县二中、梅山镇等19个单位联合举办了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的宣传活动,摆放科普展板25幅,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举办了防震抗灾现场演练。三是认真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四是做好汛前应急准备工作。
四、发展城乡基层民主,完成省界边界联检任务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继续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积极参与了“网格化”管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与服务能力。二是指导城乡社区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增强社区服务功能。三是继续完善部分乡镇区划调整后补缺补差工作。四是和河南省固始县、商城县正在进行省界边界联检。
五、着力加强各项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工作。上半年,我们共新批各类社会组织24个,其中社会团体1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个,并按时对全县各类社会组织开展了年度检查工作。二是依法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与服务工作。上半年,我们依法办理结婚登记3146对,办理协议离婚登记250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852件,补办结婚证681对,补办离婚证7对。三是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县殡葬改革实施意见》,教育广大群众文明办丧事、节俭办丧事,加大工作力度,继续认真做好新城区殡仪馆选址兴建工作。1-6月,梅山公墓安葬遗体82具,帮助运往外地火化遗体15具。四是继续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上半年,我们共慰问困难户76人,发放慰问金4万元;为除夕仍在住院的100位病人发放慰问金5000元;开展慈善救助44人,发放救助金12.75万元。五是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充分发挥老年大学敬老院分校的作用,丰实敬老院院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做好高龄老人高龄补贴发放的准备工作。1-6月,免费为全县251名60周岁以上老人(其中70周岁以上老人141名)办理了省老年优待证。
六、扎实开展“抢抓机遇,跨越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一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会,会上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县委“抢抓机遇,跨越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民政,狠抓落实。二是制定民政局实施方案,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与推进各项民政工作有机结合,努力在工作理念上实现新提升,在民政工作上有新突破。三是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完成规定动作,确保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
七、狠抓招商引资工作
一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会上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有关招商引资的新规定,动员全局人员积极参与,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形成浓厚的大招商氛围。二是调整充实局招商引资领导组,制定局招商引资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人员,明确分工。三是及时捕捉信息,及时跟踪联系,目前,我们已与多家联系,在新建老年康复理疗中心、农产品加工项目等方面正在积极商谈跟踪。
上半年,实现福利彩票销售额575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6%。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卫生、园林”县城“三城”同创、机关党建、老干部服务和关心下一代、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扶贫工作、信访维稳等工作也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民政局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来,严格按照上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在各方面全方位实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改进了政府部门的领导和施政方式工作作风,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单位的廉政建设,密切了群众的关系,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实效,现就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上半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加强领导,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年初鉴于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织,抽调了有经验的干部负责日常工作,保证了政务公开扎实、有效的进行。
今年四月五日国务院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及时组织了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务实有效,认真实施
1、实现了“一栏、两有、三挂、四上墙”。按照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革命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和红军失散人员补助标准、在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等在公开栏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在一楼楼梯口设置了群众意见箱;公开民政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金计算办法和申请程序、全县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监督台和监督电话以及《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为方便群众,在法定假日和部分双休日安排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办事,受到群众好评。
2、民政业务公开实现了多样化。一是救灾款分配拨付以民政局正规文件形式公开,拨款文件在发给各乡镇政府的同时,还报送市民政局、县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领导,接受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二是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情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等先在局务会议上公开,后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公开。今年上半年召开政务公开方面的局务会议3次,干部职工会议10次,通报阶段性民政工作进展情况,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很好效果;三是各种优抚、救济、低保等民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及资金补助标准、发放到位情况全部以电子台帐的形式公开。
3、组织开展了乡镇民政政务公开。乡镇民政办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单位,直接面对着农村群众和各种民政对象,搞好政务公开尤为重要,为此我们要求乡镇民政办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对救灾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各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农村低保对象及保障金数量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村委会组织法》等民政法律法规和婚姻登记程序及办理登记所需证件等事项在乡镇民政办上墙张贴,为群众办事和学习了解相关法律、应用法律维护自已的民主政治权利提供方便。
4、积极推行村务公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公开电话会议精神和,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求各村主要公开土地管理使用、宅基地申报、计划生育、“一事一议”征缴管理使用、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救灾救济等方面的内容。建立永久性公开栏,对重点贫困村、示范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了1000元的补助。
三、政务公开存在的不足
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同时由于各股室工作性质要求不同,在公开的格式上不能完全统一,公开的形式单一,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
四、下半年工作措施
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让群众更多的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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