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们是内蒙古杭锦后旗三道桥1985年后的代课教师,这次全市调查民办代课教师,把我们排除在外,不给登记,为此申诉如下:
1.我们大都是杭锦后旗教师进修学校毕业,或者高中毕业拿到了教育学和心理学毕业证,是合格的教师。
2.在任教期间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大都任教二年以上,由于教师超编而被精简,没有给任何补偿。
3.根据【巴彦淖尔市教育局5月13日关于调查民办代课教师的基本情况的实施办法】没有明文规定不登记85年后的代课教师。
4.一天也没有教过书的人领教师退休工资多年了,我们真正教了多年的合格的教师,因为超编被精简,于情于理说不下去。
5.85年前的民办代课教师连工勤也登记,我们真正合格的教师不给登记,那一条能够说下去。
6.如果说85年以后没有民办代课教师,我们早应该是正式教师,那么我们的劳动指标呢?23号在上访时教育处的领导说:劳动指标下来过二次,又退回内蒙,能自圆其说吗?
7.希望各级领导秉公执法,还我们一个公道。
我们要求:
按法律法规还我们教师身份和劳动指标。
内蒙古杭锦后旗85年后代课教师日期:2010-06-3019:13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85年后的代课教师公开信
作者:网友 2018-10-02 点击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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