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根据威慑理论,威胁方必须注意威胁前后时间和行为的连续性,因为后续行为增强前期行为的威慑效果。如果威胁可以划分为若干阶段,威胁方一般可以通过一系列行为增强威慑效果。威慑一般都是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威胁不是一次性的,而是一个持续的加码过程;威慑的效果不在于一次性行动,而在于持续的、尤其是不断加码的心理压力,层层传导给被威慑方,造成泰山压顶的感觉。
从美国实施的关税加码的进度来看,具有明确时间表,以及“视对手行动而行动”的特征,显然美国对华贸易摩擦是充分准备的、蓄谋已久。这种威胁不是虚幻的,而是实实在在的,就像一个房东要赶走房客,他不是采取强行驱赶的办法,而是今天断水明天断电,后天制造噪音,直到房东自己受不了自己先走结束。
当然,美方的威慑行为也不是完美无缺的。根据威慑理论,威慑一般来说其实是要高度隐藏筹码的,如果威慑方的枪口在对手眼中都历历在目、清清楚楚,那么威慑效果会大大降低。美方目前针对贸易逆差设定威慑目标,威慑筹码实际上对双方来讲都是透明的。因此,威慑能否取得成功,关键看中国对于对美贸易逆差的态度,以及对美贸易顺差对中国经济的重要性。中国目前是全球性工厂,并不是美国工厂,中国商品和服务面向全球的大方向坚定不移,因此这些贸易筹码并非就是中国的软肋。中国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接受一定程度的贸易损失,也就是说中国可以打得起一定程度上的贸易战,美方的威慑并不是完全可以奏效的。
一般来说,如果人们面对威慑奋不顾身进行报复,这样反而可能是不利的,等于向对手主动暴露了自己的真实意图,进行不对称还击可能是比较有效的策略。另外,迫使威胁方转移对象,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外造成错觉,坚持对对方的警告视而不见,表现得无知、固执己见,这样更容易迷惑威胁方,都可使得威胁方可能达不到目的。总之,面对这种威慑,赤裸裸的威胁,不能自乱阵脚,要讲究斗争艺术。
谈判
尽管国际政治旧秩序下,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大量存在,但是通过谈判来解决国家冲突还是主流模式。在冲突战略下,谈判是一件非常专业的事情。谈判策略使用的范畴相当广泛,商业谈判、政治谈判、外交谈判都有一些相应的技巧,在实力基础上拥有相当的谈判技巧,可以获得较大的利益。
首先,根据威慑理论,谈判实力未必就能转化为优势。有时候,在谈判中具有绝对实力并不是一件好事,优势也可能是劣势,自由仅仅是让步的自由。遏制对手的能力往往有时候就是限制自己的能力,就像破釜沉舟一样,置之死地而后生,如果谈判对手切断了自己的退路,具有绝对谈判能力的一方也会一无所获。
时下,在中美贸易关系中,貌似美方处处处于主动,具有绝对的谈判能力,对中国有居高临下的优势,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中方是否接受这种优势,并有所忌惮。美方谈判优势存在的前提是中方认可并接受这种优势。如果中国的开放是全方位的,不仅仅是对美开放,那么美方的绝对优势可能就小得多。中国坚持“一带一路”倡议、开展多元化外交,其实本质上就是降低对美国市场的过度依赖,中方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美国贸易逆差筹码的威胁,即使美方不惜全面封锁贸易,中方也是有相当能力应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