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我和老板在珠海过关去澳门的时候,被一个乞丐扯住了。
乞丐身强力壮,一副不给钱不让你走的样子。
那个时候我23岁,年轻气盛,顿时非常气愤,和他倔住了。
我当时的态度是:你这是抢钱还是乞讨?你还这么年轻,不知道自己去赚钱啊?就算你扯住了我,我也不会给你钱!
老板发现我没有跟上来,原路返回找到了我。
他大致了解清楚后,和那个乞丐赔了个笑脸,马上从皮夹里掏出10元给了他,带着我匆匆离开。
一路上,我有点闷闷不乐,老板看穿了我的心思,说,是不是还为刚才的那个事情感到憋屈?
我说,是啊,这种人就不应该惯着他,不能认怂,憋了一口恶气在心里有点不舒服。
老板对我嘿嘿一笑,说,和他纠缠下去,客户还在澳门等着我们,耽误了时间怎么办?桌子,你以后要记住一句话:想做大事的人从来不会在烂事上面纠缠!
老板说的话,我当时根本没有听进去,当时只顾着自己的憋屈和难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