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漫长冬季,我一直在做着写《极花》的准备,脑子里却总是混乱不清。直到2015年春天过去了,夏天来了,我才开始动笔。我喜欢在夏天里写作,我不怕热,似乎我是一个热气球,越热越容易飞起来。我在冬天里乱七八糟的想法,无法完成于我的新作里,或许还不是这一个《极花》里,但我闻到了一种气息,也会把这种气息带进来,这如同妇女们在怀孕时要听音乐,好让将来的孩子喜欢唱歌,要在卧室里贴上美人图,好让将来的孩子能长得漂亮。又如同一般人在脖子上挂块玉牌,能与神灵接通,拳击手在身上纹了兽头,能更强悍凶猛。这个《极花》中的极花,也是冬虫夏草,它在冬天里是小虫子,而且小虫子眠而死去,在夏天里长草开花,要想草长得旺花开得艳,夏天正是好日子。
我开始写了,其实不是我在写,是我让那个可怜的叫着胡蝶的被拐卖来的女子在唠叨。她是个中学毕业生,似乎有文化,还有点小资意味,爱用一些成语,好像什么都知道,又什么都不知道,就那么在唠叨。
她是给谁唠叨?让我听着?让社会听着?这个小说,真是个小小的说话,不是我在小说,而是她在小说。我原以为这是要有四十万字的篇幅才能完的,却十五万字就结束了。兴许是这个故事并不复杂,兴许是我的年纪大了,不愿她说个不休,该用减法而不用加法。十五万字好呀,试图着把一切过程都隐去,试图着逃出以往的叙述习惯,它成了我最短的一个长篇,竞也让我喜悦了另一种的经验和丰收。
面对着不足三百页的手稿,我给自己说:真是的,生在那儿就决定了你。如瓷,景德镇的是青花,尧头(在陕西澄县)出黑轴。我写了几十年,是那么多的题材和体裁,写来写去,写到这一个,也只是写了我而已。
但是,小说是个什么东西呀,它的生成既在我的掌控中,又常常不受我的掌控,原定的《极花》是胡蝶只是要控诉,却怎么写着写着,肚子里的孩子一天复一天,日子磊起来,成了兔子,胡蝶一天复一天地受苦,也就成了又一个麻子婶,成了又一个謍米姐。小说的生长如同匠人在庙里用泥巴捏神像,捏成了匠人就得跪下拜,那泥巴成了神。
2015年7月15日的上午,我记着这一日,十五万字划上了句号,天劈哩吧啦下雨,一直下到傍晚。这是整个夏天最厚的一场雨,我在等着外出的家人,思绪如尘一样乱钻,突然就想两句古人的诗。
一句是:沧海何尝断地脉,半崖从此破天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