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楞了一下,还没回话,胖警察又连环炮一样质问道,“你是中国人吧?你不知道女孩晚上出门必须要家人陪同吗?都晚上七点了为什么你们还要出门?你们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这个小姑娘晚上出门还要穿的这么漂亮?这不是找着被别人伤害吗?!”
胖警察一连串话,几乎颠覆了我的人生观,我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一时间没能从震惊中回过神来。
倒还是库玛先反应过来,库玛用一个好心大娘给的毯子紧紧包裹住女儿,绝望而痛苦地大喊,“你们这些蛀虫!这是我的女儿!他是我们的朋友!为什么这种事情发生的时候都要责怪女孩,她有什么错?她才是受害者啊!”
胖警察清了清喉咙,眉毛簇成一团,却并不回答其他问题,只抓住一点。
“朋友?在我们印度人的词典里,没有男女之间可以当朋友这种概念!如果你们自己行为检点一点,不要这么晚出门,不就不会遇到这种事情了吗?”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愤怒终于让我从惊愕中回过神来,这是在印度啊,贪污腐败成风的国度,公序良俗早就不是靠警察能够维持的了。
我打给了史蒂芬,胖警察接了他的电话之后,态度一下转变了许多,连说话都温柔了起来。
“只是,你们确定要报警吗?这种案件,对小姑娘名声的损害很大的,搞不好以后人都嫁不了,你们真的确定吗?”
胖警察的话,戳中了库玛的软肋。
05
在印度,每20分钟就有一名女子被强奸,可大约只有1/10的记录在案。
印度对此类案件的司法冗长,从立案到取证宣判,最短的半年,最长的可达十几年。
或许是怕麻烦,或许是根深蒂固的偏见,很多警察不愿意将强奸案记录在案,甚至会劝受害人销案。
而库玛,最终还是成为了那9/10。
他将优钵罗送到了自己远在孟买的哥哥家,拜托我假装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责怪他的话,我却说不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