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出现一封文采飞扬的千字辞职信,当事人是恩施州纪委研究法规室主任孙涌,一名37周岁的副县级纪检干部。昨日,记者经过多方采访,证实了孙涌辞职获准的消息。下一步,孙涌准备从事律师工作。
对于湖北恩施州纪委研究法规室主任孙涌的辞职,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一种损失。
孙涌应是一个比较优秀的公务员。他是恩施州首批面向高校招考的公务员,文化水平较高,属于知识型、专业型的干部人才。他考取公务员后,积极要求进步,由于表现突出,参加工作第二年便入党。群众评价他热爱学习,有拼劲、钻劲,有责任感、上进心强,这对于公务员来说是非常可贵的品质。
组织若早做思想沟通交流,孙涌当初辞职念头或可打消。孙涌辞职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想发展个人的兴趣爱好,去当一名律师;二是作为一个十岁单亲孩子的父亲,想有更多的时间陪伴辅导孩子。实际上,孙涌即便不辞职,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钻研法律知识,成为业余律师,使自身法治思维能力得以提高,利用法律知识为群众服务。孙涌作为工作不算太忙的法规室主任,完全能够抽出一定的时间陪伴和辅导孩子。遗憾的是,有关方面并没有及时与孙涌加强沟通交流,帮助其打消辞职的念头。
孙涌辞职是干部人才上的损失。就干部成长规律而言,一个干部从对公务员工作不知不会,到崭露头角、脱颖而出,再到独当一面,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既需要自身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增长才干、提高本领,同时也是组织上为其提供锻炼成长岗位、安排培训、加强教育管理的结果。孙涌经过十多年的工作磨砺,经历经验趋于丰富,正处于干事业的黄金年龄,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其辞职对于组织而言,不能不说是一种损失。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语重心长地说,我们国家培养一个领导干部比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花费要多得多,而更多的还是我们倾注的精神和精力。可以说,组织上发现和培养一名优秀干部人才,需付出诸多努力和巨大代价,是十分不易的事情。
诚然,公务员辞职是其自身的权力,只要符合辞职条件,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就可以离开公务员队伍。但是,对于优秀公务员的辞职,组织上应本着珍惜人才、保留人才的目的,多做疏导挽留的工作,设身处地地为其解决困难,尽量争取让优秀的公务员留下来,使其为国家建设发展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