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通过对《马背上的法庭》的观看,想到了些什么,让我气愤、沉思又无奈。看似是一个生活工作在贫困山区大的三人法庭。他们对村落、寨子中的风俗旧理、家庭纠纷、经济纠纷等事情的解决。例如:妯娌之间的菜坛子之争、两族之间的猪拱罐罐山之争还是羊吃了菜的不合理规定等一些小事情。虽然影片想通过这样一些事情来表现普法路上的艰难,以及普法路的漫长,以此来彰显或是歌颂我们的基层的法官。
但是我以为这只是表面现象,只看表层是肤浅的,让我们来看看更为重要的和严肃的问题。
政府的不作为或者说是渎职,甚至是犯罪。影片中我们看不到任何政府的作为,生活在倒挂的山上,没有一条可以走车或者说人的路,更没有任何政府作为性质的公共设施。难道他们不是生活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土上吗?不是我们国家的公民吗?他们使用的不是“人民币”吗?他们不是“纳税人”吗?但是为什么没看到一丁点的政府性作为。那么在影片中提到,在寨子里村民因为啊洛的一句话和一个行为而不承认了他的“自认为的受法律保护的婚姻”,着难道是他们不懂法律和不承认法庭吗?没有任何的政府作为的附属地,政府只有单方面的剥削-收税。却不见任何的便民服务和惠民的基础措施,只有唯一可笑的“马背上的法庭”。村民们缺失的只是一个“笑话式”的“法庭”吗?村子里的事情用得着成本巨大的“司法途径”吗?不过是一个懂事理、有威望的人说句公道话便可解决得小事情,却惊天地泣鬼神般的拥有一支“马背法庭”的团队。更让我感到悲哀的是,直到此时我生活的村落却连个这么一支“村里生活纠纷调节队”。
这些只把政府的犯罪表现的淋漓尽致。政府每年过万亿的政府支出哪里去了?难道都被公报私囊了?谁能告诉我们独裁的“中共”集团什么时候能把养活他们的纳税人,他们嘴里的“衣食父母”呢!1000万的公务员大军,每人都享受纳税人的钱提供的舒适的房子、每顿过万的公款吃喝强硬的收取人民的土地,然后高价卖出,盖了房子再高价卖给买不起房子的人民,除了与政府勾结的另一位合作者登台演绎他的剥削大发,银行们终于大展拳脚,给人民套上“房贷”、“墓贷”的枷锁。直到人民死了还依旧再为土地而拼命奋斗。终于最后一点剩余价值被榨干了,我们可爱的人民躺进了干了一辈子而最终只有“70年的产权房”、“20年的产权墓”。
除此之外,我们再也看不到半点法律,一个法庭中都看不到法律的存在,还想着去普法,这不是天方夜谭吗?
一个政府的合法性都会受到质疑,还有必要去执法吗?为什么不把自己的罪行先说清楚,再去扮演法官的角色。如果推卸责任就会说是经济的过错,那么我们要国家政府是干什么的?难道只是来给一部分的人来缔造“金融帝国”的工具吗?
能把这些琐事解决也会要靠法制化。是要把一些问题用法律解决。但是前提是这样就解决问题了吗?
其根本原因得不到解决,即使是立法解决也只是扬汤止沸。因为即使再健全的法律也不可能应对各种突发的而且不断升级变化的事件。根源问题是他们的经济状况得不到根本性的全民性的改观,就不能避免这一系列的问题的发生。
然而在影片中人民是对政府半信半疑的,他们自相信他们的信仰,什么是国徽他们是不清楚的,那么他们成不承认这个国家和政府呢?只是因为三人法官团队?还是政府的武力镇压呢?这里哪个官员来过呢?如果有,为什么啊洛的岳父作为一名村长确立下一个“法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