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大中小学有两亿多名在校学生,由于各种原因,学生伤害事故屡屡发生,学生的合法权益的不到有效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也遭到很大冲击,本应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各种伤害事故,应由相关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然而无论是否有过错,每一次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很难安全脱身,对于责任事故,校方承担责任无可厚非,但有些事故,学校本无责任,但面对家长无理冲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采取的种种不当行为,值得深思。
案例一,2013年暑期,某高中学校一名学生在家附近水库钓鱼,不幸溺水身亡,此时距学校放假已有一个多月,应该说与学校毫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