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说了多年、强调多次,然而落实难确实是客观存在。今年5月,兰州市出台了细则:机关事业单位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应带薪休假不休的,不再发放年假补贴;单位不安排休年假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休假对于职工来说是好事,可为何存在“落实难”?一方面,一些单位表面上允许职工休假,实际上给职工安排大量工作,意在促使其主动加班,甚至在休假期间仍然安排工作;另一方面,由于工资构成问题,比如提成、计件等方式,也促成了“多劳多得”,让职工主动放弃休假。由此一来,带薪休假成了“表面功夫”。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强制执行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这只是一时之计,政策最终落实还在于促成主动,而如何促成主动?除了有关部门要用心、制度完善要得到积极促进之外,作为政策的受益方,即职工自身,也要做一些事。为何落实政策还要职工助力?保障权利十分重要,然而一些人借着休假之名,行懒散之实,休假前无心工作,休假后迟迟进入不了状态,到头来休假反而耽误了工作,也使得这一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所以,作为职工自身,要端正态度,克服“慵懒散”,万万不可自以为是,否则到头来吃亏的只有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