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参加社会实践,我明白中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学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是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养性,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在校中学生更新观念,吸收新的思想与知识。近三个月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将让我终生受用。社会实践加深了我与社会各阶层人的感情,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明确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成材之路与肩负的历史使命。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为将来更加激烈的竞争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我在实践中得到许多的感悟!
一:挣钱的辛苦整天在公司辛辛苦苦上班,天天面对的都是同一样事物,真的好无聊啊!好辛苦啊!在那时,我才真真正正的明白,原来父母在外打工挣钱真的很不容易!
二:人际关系
在这次实践中,让我很有感触的一点就人际交往方面, 大家都知道社会上人际交往非常复杂,但是具体多么复杂,我想也很难说清楚,只有经历了才能了解.才能有深刻的感受,大家为了工作走到一起,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个性,要跟他(她)们处理好关系得需要许多技巧,就看你怎么把握了.我想说的一点就是,在交际中,既然我们不能改变一些东西,那我们就学着适应它.如果还不行,那就改变一下适应它的方法。让我在这次社会实践中掌握了很多东西,最重要的就是使我在待人接物、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这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同时在这次实践中使我深深体会到我们必须在工作中勤于动手慢慢琢磨,不断学习不断积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设法解决,实在不行可以虚心请教他人,而没有自学能力的人迟早要被企业和社会所淘汰。
三:管理者的管理
在公司里边,有很多的管理员,他们就如我们学校里边的领导和班级里面的班干部.要想成为一名好的管理,就必须要有好的管理方法,就要以艺术性的管理方法去管理好你的员工,你的下属,你班级里的同学们!要想让他们服从你的管理.那么你对每个员工或每个同学,要用到不同的管理方法,意思就是说:在管理时,要因人而异!
四:自强自立
俗话说:"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招"难!"意思就是说:在家里的时候,有自已的父母照顾,关心,呵护!那肯定就是日子过得无忧无虑了,但是,只要你去到外面工作的时候,不管你遇到什么困难,挫折都是靠自已一个人去解决,在这二个多月里,让我学会了自强自立!凡事都要靠自已!现在,就算父母不在我的身边,我都能够自已独立!
五:认识来源于实践
一切认识都来源于实践。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说明了亲身实践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是并不排斥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性。实践的发展不断促进人类认识能力的发展。实践的不断发展,不断提出新的问题,促使人们去解决这些问题。而随着这些问题的不断解决,与此同步,人的认识能力也就不断地改善和提高!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认识对实践具有巨大的反作用。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主要表现在认识和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认识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但是认识一经产生就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对实践进行指导。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零。理论应该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找工作打基础。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寒假实践报告篇3
寒假的来临,使我犹豫不定:不知是外出沿海求职还是回家处理琐事。由于老家的宅基地被别人侵占了,这才使我回家的欲望更加强烈。这个寒假也让我收获颇多……
回家那天,我并不是直接回老家,而是先去看望了我的妈妈,因为她生病了,我也好久没有去看望过妈妈啦,是该看看啦,在哪里待了几天,我踏上了去舅舅家的形成,自从我的家庭落魄之后,在外流浪了几年回来就寄居在舅舅家里。本来我想着到了舅舅家里,休息一天就去自己老家处理宅基地的事,又不忍心看着舅舅一个人在家累,就决定等姐姐回来了,我再去,没几天,姐姐回到了家里,她回来的第二天,我待着姐姐的相机就去了我的老家。
到了老家,感觉院子里空荡荡的,原来是有很多年轻人在外工作,不回家过年,然而我在旁边叔叔家里落脚之后,去看了下自己的宅基地和拍了一些照片,由于自己身上没有什么材料可证明,也没人帮助下,自己就去当地的政府去咨询,幸好我读初中时被村委会委托政府把我安排在敬老院,当时我的表现很好,给他们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所以有个姓房的叔叔帮了我,我很快找到了国土局的相关负责人帮我复印了一份复印件,弄好后就直接回到老家。
到家了,找到村委会的人和院子里年长的人让他们来坐做下公证人,都到齐了,几次讨论决定:邻居以先斩后奏的方式由于我不同意,所以他提出的提条件都与以否决,我给他的定义是属于侵占他人财产,所提条件应由我提出了,不同意则以法律文书做事就是强行拆除。经过几次的讨论和争执下,同意了我所提出的条件。
通过这次的事情后,真的让我成长了很多,也稳中了很多,在也不像以前不懂事的那个我啦,同时也学会了用法律保护自己及自己的一切财产,并看清现实社会复杂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