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每个个体的人的尊重不仅仅仅只是一种人文精神,一种人文关怀,对于法律人而言,它有着特殊的好处。正因无论是公平也好,正义也好,最终都务必在每个个体人的身上体现,甚至整个司法体系都离不开透过对个体人的适用而建立。公平、正义、民主这些美丽的梦想如果离开人,也但是只是抽象的词汇象征。法律也许看起来是冰冷而无人情味的,但是那种对人的尊重却渗透在法律精神之中,从几千年前的古希腊就已经开始。正是出于这种尊重,才有了英国大宪章里“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名言,才有了威廉一世与磨坊的故事,才有了三权分立而筑起的权力的堤坝,才有了“无罪推定”的刑法原则,才有了程序重于实体的实践……从苏格拉底到柏拉图,从伯林到德沃金,从古希腊到后现代,从自然法学派到女权主义法学,这种尊重都有意无意的表此刻几千年来各种学派不一样学说的字里行间。学习法律两年了,感觉自己与普通人最一样的地方并不在于学到的法律知识,而是感受到的一种法律的精神——平等,尊重,宽容。我想,对于一个合格的司法人员来说,最重要的并不是法律知识的深厚与技巧的纯熟,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尊重司法实践中所遇到的所有当事人。如果所有的司法人员都能够秉持这种态度的话,至少不会出现
如此之多的刑讯逼供与佘祥林式的杯具了。
《辛德勒的名单》的人性光辉反衬出纳粹时期司法的恐怖,提醒我们务必用对生命的爱与尊重去驱散那些法官黑袍下的阴影。不仅仅仅对于恶法如此,对待优秀的法制体系时,亦当如此,正因尊重每个个体的价值就是尊敬法律本身。缺乏这种尊重的法官极其有可能将制定良好的法律在执行里变为“恶法”。也许这部电影并不是有关法学的,但那段历史的厚重却透过黑白的影像紧紧地抓住了我们的心,勾起了我们对正义的渴望与希冀,唤醒了和辛德勒一样的情怀。如同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所说的一样,“《辛德勒的名单》具有回顾历史、发人沉思的艺术效果,我迫切要求你们去看看这部影片。”期望更多的人能和我一样被《辛德勒的名单》所感动,象辛德勒一般尊重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