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人社厅印发《贵州省高层次留学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将按照分类资助原则,对留学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进行资助,以鼓励留学人员为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提供智力支持,推进其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其中,重大项目资助30万元、优秀项目资助20万元、启动项目资助10万元。
其中,重大项目指申报项目为申请人参与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重点项目,国家重大技术改造/创新项目,或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科技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或投资总额大于500万以上的创业项目。优秀项目指申报项目为申请人主持的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除省科学技术基金一般项目外)、省级技术改造项目或其他省级技术创新项目,或投资总额大于300万以上的创业项目。启动项目指申报项目为申请人主持的市(厅)级以上并具有较好应用前景的创新项目,或投资总额大于100万以上的创业项目。
创新类(在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科研工作或在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资助项目的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国国籍;在国 (境)外获得博士学位;来黔工作时间不超过2年;用人单位全职引进,并签订3年以上工作协议。创业类资助项目的申请人须具备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境)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系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企业注册已满1年但未超过3年,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申请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50%以上;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等。
资助项目的实施期限为两年,项目应符合贵州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好的应用开发前景。资助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不得再申报,已获得过资助的人不得再申请。资助项目的立项采取专家评审和行政决策相结合的方式,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提出拟资助项目建议名单,省人社厅综合评议后确定正式资助名单。(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