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易日盛:关于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时间:2018年08月19日 17:01:01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8-067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
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情况概述
1、2016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关于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实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2016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关于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公司董事会被授
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6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
予对象人数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
以2016年7月18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75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428.92万股限制性A股股票,并办理本次授予所需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
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对关于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发表了核查意
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2016年8月12日,公司完成了授予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并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
公告》,最终确定以2016年7月18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72名
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17.71万股限制性A股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6年8月15日。
5、2017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
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李鸥先生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10.5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7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
的授权,已完成第一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58 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105.782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169%。
7、2017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毛智慧、王薇等 15
人(因离职3人、个人股权激励考核指标未达标及部分未达标12 人)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45.320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
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陈飙先生、
刘春嘉女士等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14.868万股进行回购
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和调整办法
(一)调整事由
2017年4月12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
配的预案,公司以总股本253,752,6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8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03,002,121.6元。前述事项已于2017
年4月22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1)
2018年5月24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
配的预案,公司以总股本262,758,4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11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89,034,296.1元。前述事项已于2018
年5月31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6)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办法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原则”中“(一)回购价格的调整办法”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
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对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P=
P0-V。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 V为每股的派息额。
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4.33元/股(即P0=14.33元/股 ),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每股派现金红利分别为:0.8元、1.1元(即V=1.9元/股),调整后的回购
价格为12.43元/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我们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4.33元/股调整为12.43元/股。
五、公司监事会关于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核查意见
因公司2016年及2017年年度权益分配事项,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缩股或配股、派息等事项时,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做相应的调整。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由14.33元/股调整为12.43元/股。
六、律师对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的方法
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调整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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