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着名学者李敖先生在1979年所写的《且从青史看青楼》一文中说:“现在人称自己太太做‘内人’,如果这位太太是‘从良’了的,倒真名副其实。原来唐朝称妓女叫‘内人’。《教坊记》里说:‘妓女入宜春院,谓之内人。’张祜的诗说:‘内人已唱春莺啭,花下傞傞轻舞来。’都特指妓女。”
他又说:“现代人向人介绍自己老婆是‘内人’的时候,无异于同时告诉别人自己是‘龟公’,是‘大茶壶’。两位男士互相介绍自己内人的时候,就同时是两只‘龟公’,两把‘大茶壶’。三人四人,五人六人,自然依此类推,不在话下。这些谑话,都因为古人将妓女‘以充家用’。”
河北大学教授刘玉凯先生在《出口成错》一书中据此得出结论:“这样说来,如今还有人故作高雅地称自己的夫人为‘内人’,真是天大的笑话!”
汉语词汇都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唐朝称妓女为“内人”确实不错,但最初“内人”也确实用来称呼自己的妻妾。《荀子·法行》篇说:“曾子曰:‘无内人之疏而外人之亲。’”“内人”和“外人”对举,很显然,“内人”指家人。这是“内人”的本义,妻妾也是家人,正是由此引申,“内人”才用来指妻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