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是我国书法艺术高度繁荣的时期,也是一个书法家辈出的时期。但有初唐“四大书家”之称的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薛稷,基本上都是学习摹仿王羲之,没有跳出晋代书法的框架。据说有一次,唐太宗练“戬(jiǎn)”字,他先写了左边的“晋”,又让他的书法老师虞世南写了右半边的“戈”,然后给也擅长书法的魏徵看。魏徵仔细看过后,对唐太宗说:你这次写的“戬”字,左边很一般,但右边大有进步,已经非常接近王羲之的风格了。
唐代书法完全摆脱汉字的实用功能,变成纯艺术的创作,主要是通过两位杰出的书法家张旭、怀素完成的。
张旭是唐代开元年间人,字伯高,吴郡(今江苏苏州一带)人,曾担任过金吾长史(统管御林军的官员)等职,所以后世又称他为“张长史”。他为人风流狂放,喜好书法,尤其是他的草书在当时可称得上数一数二。据说他写字前总要先喝酒,常喝得酩酊大醉,醉后呼叫狂奔,然后挥笔书写,有时竟用头发沾着墨汁疾书。
张旭非常注意从自然界和生活中汲取养料、 激发灵感。日月群星、鸟兽虫鱼、花开花落、雷霆闪电、音乐歌舞等的运动变化,都被他吸收到书法里了。有一次他和朋友去看杂耍,看到一个叫公孙大娘的舞女在舞剑,那上下翻飞的剑影,变化多端的舞姿,让张旭看得入了迷。他突然联想到了书法,一时灵感就像泉涌一般,正是这种触类旁通、善于学习的方法和精神,使得张旭的草书最终出神入化,被后世尊为“草圣”。
怀素是位出家人,俗姓钱,湖南零陵人。十岁那年,